《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3月1日即将全面实施,为做好《条例》宣传工作,近日,砀山县司法局李庄司法所普法志愿者走进李庄初中,为学生解读《条例》重点内容,引导青少年学生“依法骑行、安全文明”。
活动中,普法志愿者结合真实案例,向同学们解读了《条例》中与青少年学生息息相关的骑乘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等规定;重点解读《条例》中对驾驶人的年龄、身体素质等的明确规定,针对16岁以下骑行电动车的现象,分析了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普法志愿者还通过问答等互动方式引导学生积极思考,课堂气氛活跃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