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
2018年9月5日,灵璧县司法局对各司法所8月份系统平台应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层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系统应用情况
1、当月录入调解案件数与报表上报案件数一致的所有:灵城、黄湾、娄庄、韦集、杨疃、尹集、下楼、渔沟、大路、高楼、大庙、冯庙、虞姬、朝阳、禅堂、浍沟、朱集、向阳。录入人民调解案件数少于报表上报数的所有:游集(录入数少于上报数45件)
2、调解案件数录入情况较差的所:游集(录入5件) ;其余所录入均超过50件。
3、8月份各所均及时上报当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记录。
4、8月份及时上报当月矛盾纠纷研判预警报告的所有:灵城、黄湾、娄庄、韦集、杨疃、尹集、下楼、渔沟、大路、高楼、大庙、朝阳、禅堂。未及时上报的所有:虞姬、向阳、浍沟、朱集、冯庙、游集。
(二)安置帮教工作系统应用情况
1、刑满释放人员衔接较为及时的所:灵城、韦集、黄湾、娄庄、杨疃、朱集、大路、尹集、高楼、游集、渔沟、冯庙、禅堂、下楼、朝阳、大庙、虞姬、向阳、开发区、浍沟。
2、全县外网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等待核查人数为0人,已全部核查成功;无回执共5人,其中下楼2人、开发区1人、浍沟1人、渔沟1人。内网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待核查共2人,其中大庙2人。(其中外网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核查与回执情况以8月27号县局通报为准)
3、安置帮教人员基础信息填写较为完整的所:黄湾、杨疃、尹集、朝阳、禅堂、韦集、娄庄、下楼、浍沟、虞姬。缺项人数较多的所:灵城(缺照片、罪名案由等较多);游集、朱集、渔沟、大路、冯庙、高楼、大庙、向阳。(缺照片较多)。
(三)当月其他基层工作完成情况
1、8月份按时报送人民调解案例的司法所有:冯庙司法所、大路司法所、渔沟司法所、高楼司法所、禅堂司法所、大庙司法所。未报送的司法所有:朝阳司法所。
二、信息化应用工作
1、各司法所本月均能加强对司法行政网站的管理和信息发布,保证每天至少登陆一次司法行政网,浏览省厅、市局、县局的内网。做到保持网络畅通,发现网络问题及时处理,各所均未出现突击上信息情况。
2、本月司法所信息报送条数未达标的有:向阳司法所。
3、被市局主页采用信息的司法所有:高楼司法所、大路司法所、朝阳司法所。
(备注:信息月度考核以邮箱报送信息数量为准。)
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本月各司法所向宣教股报送信息条数大部分已达标,其中高楼、大路所写的《灵璧县高楼司法所开展送法入户活动助力脱贫攻坚》、《灵璧县大路司法所扎实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被司法行政内网采用,部分司法所8月份法治宣传信息未及时报送法宣办邮箱。
四、司法所月度工作
1、月度工作落实到位。各司法所能够按照《灵璧县司法局2018年司法所工作目标考评标准》的要求,立足司法所实际,拟定学习计划,落实参学对象、确定学习时间,认真组织开展学习。
2、各司法所均能够做到按时上报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内容联系实际,突出特点。
灵璧县司法局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