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司法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3年1月1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 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项下“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的“通知公告”栏目查看。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土儿胡同1号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邮政编码:10000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fbfygkzqyj@163.com。
附件:
2.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司法部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