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是指违反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有关党和国家组织工作方面的原则、规定和制度,依照党内法规应当受到党的纪律追究的行为。
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党和国家有关组织工作方面的原则、规定和制度。
(2)客观方面必须具有违反党和国家有关组织工作方面的原则、规定、制度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违反党和国家有关组织工作方面的原则、规定、制度的行为”,是特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所规定的各种违纪行为。比如,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行为,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行为,违反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行为,等等。
(3)违纪主体必须是有责任能力的党员和党组织。非中共党员不构成违反党的组织纪律行为的主体。既包括一般主体,也包括特殊主体,如党员领导干部。
(4)主观方面多数是故意,个别违纪行为是过失。比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用人失察失误行为就是过失。
来源: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