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1日,省司法厅办公室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亲子鉴定业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亲子鉴定业务,切实维护行业公信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亲子鉴定业务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司办通〔2020〕10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对亲子鉴定业务的委托受理程序、用途、检材提取程序、检材流转程序、档案管理以及宣传等进行明确,并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严格规范亲子鉴定委托受理程序。《通知》对委托受理程序予以明确。包括不得违规受理委托,不得违规设点,以及接受个人委托时所需办理的程序。
二是严格审查亲子鉴定用途。《通知》要求鉴定机构严格审查委托事项、鉴定材料,亲子鉴定当事人必须全部到场,并重点对亲子鉴定用途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进行审查。
三是严格核实当事人的身份信息。《通知》要求鉴定机构应当运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方式核实身份,身份信息存疑或无法核实的,不得鉴定。
四是严格检材提取、流转程序以及档案管理。《通知》对检材的提取场所、方式及鉴定人亲自提取检材做出明确要求,并对检材的流转程序以及档案管理方式予以明确。
五是严格规范亲子鉴定业务宣传。鉴定机构不得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或招揽业务、代理人等,禁止发布相关信息的广告
六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健全受理委托规则,严厉打击“司法黄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